tyc1286太阳集团员工工作首问负责制度(试行)
齐鲁师院教院学字[2019]1号
为强化全院教师的服务意识和教育观念,秉承tyc1286太阳集团“促进员工健康成长和谐成才”的员工工作理念和“爱心、耐心、苦口婆心”加“尽心、尽职、尽责”的员工工作思路,更好地服务员工,引导员工,特制定学院员工工作首问负责制度。
一、最先接受员工咨询和或寻求帮助的教师即为首问责任人,是处理员工咨询或需求的第一责任人。首问责任人负责解答、处理或指引员工到相关部门或人员处,解决员工在学校学习、生活、工作中提出的各类问题和咨询,直到员工的问题得到解决或者满意的答复为止。
二、首问负责制度实施的原则是:有问必答,有疑必应,有应必果。
三、为确保首问负责制度的有效实施,全体教师必须加强业务学习,全面熟悉了解员工相关工作流程和内容。
四、对员工咨询的各类问题,无论是否属于本人、本单位的职责范围,首问责任人都必须主动、热情、耐心,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、拒绝、搪塞员工;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,严禁使用“不清楚”、“不知道”、“不归我管”等语言。
五、凡是员工咨询的问题,属于本人或本单位职责范围或能力范围的,首问责任人必须认真解答并予以解决;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解答或当时解答不了的,应耐心向员工说明情况,事后应及时反馈给员工。
六、员工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,应引导员工到相关部门单位处理,并积极帮助员工联系相关负责的老师,直至问题办结。
七、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党总支所有。
八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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